创建文明城市点位工作指南
十八、大学以及周边
1.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;
2.在显著位宣传展示市民文明公约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喜迎党的二十大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、文明校园创建、师德师风建设、“戏曲进校园”等公益广告不少于10处;
3.设有轮椅通道、扶手、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;管理、使用情况良好;无障碍通道有指示标识,斜坡需设置轮椅扶手(如无障碍设施未在显著位置需设置指示牌);
4.心理咨询室布局合理,标牌温馨醒目;有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名单,并进行公示;有心理咨询电话或网络咨询热线;有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的工作记录;
5.消防设施达标,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,无消防安全隐患;
6.无随地吐痰、打喷嚏、咳嗽不掩口鼻现象,人员要佩戴口罩;
7.无争吵谩骂、使用低俗语言现象;无乱扔杂物现象;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;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;
8.环境卫生整洁,无垃圾、小广告,垃圾分类收集;
9.大学周边:
(1)校园门前交通秩序良好;
(2)校园及周边环境干净卫生;
(3)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(4)无争吵谩骂、使用低俗语言现象;无乱扔杂物、车窗抛物现象;无随地吐痰、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,人员要佩戴口罩;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;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;无不文明养宠现象;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;
(5)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、性病治病业务为主的场所;
(6)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;
(7)无“三无产品”,无恐怖、迷信、低俗、色情的玩具、文具、饰品和出版物销售。